父母立遗嘱,自已去世后房屋只由儿子一个人继承,不给儿媳。公证时是否需要儿媳在场?
1 被继承人有权自由处分名下财产,2 不需要。
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利处分自己名下的财产,不需要儿媳在场。 但是您首先要明确房屋是否由父母共同所有,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需要父母都有去世后将房屋只给儿子的明确表示,也就是均要立遗嘱。如果单方没有立,单方的继承将按照法定继承,那样房屋会因为儿子的继承,房屋成为儿子和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将共同享有该房屋的部分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