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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适用期辞职公司没按新的工资发放标准给我发工资

适用期辞职公司没按新的工资发放标准给我发工资 我在上海找了一家单位,工作地点是在上海普陀区,工作性质是市场销售,公司是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是镇江的一家企业,签合同的时间是跟深圳的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合同,我是2011年12月12号入职的,适用期是两个月,在2012年1月初时公司上海主管开会说现在公司有文件从这月超全公司人包括试用期人员都以新工资标准考核后发放工资,公司也在内部OA上发了一个新的工资发放标准的规定不过后面注了一个试用,可我在试用期没满就提出离职了,离职时间是2012年2月1号,后在公司在后次月25号发工资时是按老的工资标准给我发的工资,而不是按新的工资标准给我考核发放工资的。我在新工资标准出来后都是以100%任务完成量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的,可是他们确少发了我1800多块钱,不知这种情况有办法要回来吗?因为当时没想到会这样,所以合同一直没有拿到手上,这个公司在上海只是设了一个办事处,没有挂牌,挂牌的公司是他下面的另一个名字的公司。不知我这种情况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yyuuu……(上海-普陀区)
提问时间:2012-03-0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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