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租房期是1年。住了6个多月因为其他原因搬出来,现在房子被房东租给别人了。我能否要求房东退换剩余房费,
租房期是1年。住了6个多月因为其他原因搬出来,现在房子被房东租给别人了。我能否要求房东退换剩余房费, 2011年7月中旬我和母亲在胜芳租了间平房。后来由于我在北京找到了工作。我母亲在年前也来到了北京。搬走的时候跟房东说好了。房子没再租出去之前。房费我们出。租出去以后把 剩下的钱返还给我们。 在2012年正月14的时候,房子被转租给其他人。2012年2开始我跟他们协商退还剩余房费。却遭到拒绝。 如果我现在起诉。要求房东退还我剩余房费,并承担起诉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可以么?而且会赢么?当时签署了份协议,大致是写的从哪天租到哪天。并双方签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lingi……(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3-06 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