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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与丈夫分居三年。这三年他借款200W算共同债务吗

离婚,与丈夫分居三年。这三年他借款200W算共同债务吗 我与丈夫已经分居3年,以前是他不肯离婚。现在他起诉离婚了。我收到法院传票。在分居的三年里他跟我说借款200W。请问这算共同债务吗。我们结婚7年。事实婚姻10年,先有的小孩后领的结婚证。孩子他要抚养,我们共同生活期间花了十万块钱盖了一个场子。承包的土地,合同三十年,这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我们是自己做生意的。还在别的地方承包了土地盖了房子。都算共同财产吗。当时我走的时候店里的货剩下十万块钱的。这个怎么算。。。他所有的欠款都没有我的签字。。。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我们分居的时候,我找了一个男朋友,这算有过错方吗。现在他也有对象一直同居快两年了。这个怎么算。起诉书上他没写这些。只写了依法分割夫妻共同债务。他欠的钱我都不知道。也没给我花。还有他办了很多信用卡。大概20W.都是我们不在一起的时候办的。这算共同债务吗。我要求分割我们的共同的财产。这个可以吗。着急。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UQIA……(北京-房山区)
提问时间:2012-03-05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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