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与丈夫分居三年。这三年他借款200W算共同债务吗
1,要看债务是否用于家庭生活。 我的补充: 2012-03-05 11:55
首先你要确定债务的真实性,如果不存在是你丈夫伪造的,你可以不予认可,不用承担。
如果真实存在的情况下,所借贷的款项,如果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就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如果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属于你丈夫的个人债务,由他自己承担,和你没有关系。
2.其他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
3,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4,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5, 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法院都可以。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你好!如果这些欠款不是用于家庭生活支出的话,原则上你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
上述所描述的财产均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予以均分。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一般是按照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判决。
孩子的抚养费一般可参照给付方月工资的20%到30%。但是特殊请款例外。
如需法律帮助请电话联系。
您好!已答复
有分居证据的情况下,对方所借款属于对方的个人债务,由其偿还,与你无关.协议离婚不成,搜集对方过错证据,起诉到法院离婚时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直接电话详谈.
分居期间他的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他自己承担。
对于共同财产:首先,在婚前一起购置的财产属于共有财产,按照出资分配,不能证明出资的,平均分配。其次,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予以分割。
如果这些欠款不是用于家庭生活支出的话,原则上你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
未用于共同生活的,不算共同债务。
婚后所建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店里的钱归店里,作为出资人从店里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有。
分居期间他的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他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