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
浙江省,三万元起点。
根据具体案情确定。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提供辩护为佳!
你好!
达到数额较大就要追究刑事责任,一般以1至3万元作为“数额较大”的起点;对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五千元至一万元作为起刑点;挪用五万至十万元以上的,作为“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 !最好请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以维护合法权!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挪用公款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