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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自诉

持刀伤人

持刀伤人 我持刀、去受害者家、找受害者的女儿,叫她和我不要分手。叫她下来和我谈谈、我不想把事情闹大、但是她当时报警在家、我准备找她交谈、但是出来的人把我吓跑、 我带刀是为了自慰、怕被害人找他朋友整我、在我逃跑的过程中我以为是他朋友、打车就跑、但是车开的几步就被受害者的父亲拦下来、把我撤下车、我当时刀是报在身上没想过伤人、但是受害者的父亲撤我时自己不小心手碰到我的刀、啦我的同时我失去重心刀不的意识的就砍伤了他的右脚,后面我就把刀收到怀中、造成自己的大拇指受伤、然后我就被逮捕、这时候我才知道是警察、我还没满18、才16岁、我家人去过受害者家两次协商、但是对方一定要告我、我不知道要怎么办、请问专家我这事要怎么解决、要是受害者告我我讲会被判多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雷文能(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2-03-05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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