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网友在网络上散布不实谣言,损坏个人声誉,是否构成法律责任

网友在网络上散布不实谣言,损坏个人声誉,是否构成法律责任 你好,我是网名DJQQ。
这是对方在QQ个性签名上写的【朋友们请加DJ界,装B狗。网络败类。出卖DJ设备骗钱的DJQQ,Q.235421931,骂他.然后举报他QQ,让他这个垃圾QQ消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jqq57(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2-03-02 05:44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