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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短信骚扰是否构成法律责任?

短信骚扰是否构成法律责任? 大家好,我是一个18岁的女孩,现在可以说是实习阶段,可能是在学校中与同学有些误会,但是已经解开了,证明了我的清白,可是,她们还是穷追不舍,叫了很多不同的人,发了很多淫秽的短信给我,我可以不回,但是我不可能不看,那些,对于一个刚刚走出学校的女孩来说,实在是很难承受,我在家里哭了好几回,又不好意思和家长说,怕他们更难受,经过同学介绍,我来到了这里,希望能够得到法律援助,当然,短信我一直保留着,包括QQ上的聊天记录。我查过类似的案件,据说QQ上IP可以作为证据,还有短信也可以作为证据。希望能够尽快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8妙龄(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09-07-08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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