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严重拖欠工资至基本生活无法保障
严重拖欠工资至基本生活无法保障 我是2011年7月13日跳槽到成都某软件公司任职,此公司为大连分公司,总部设在大连.到今年3月止,只发了3个月工资,且实发工资低于合同工资,5个月工资未发,年终奖未发,五险一金合同上明确写有,但至今没有办理,现在公司资金周转欠佳,拖欠员工工资.
请问我怎么才能维权得到自己的工资?我的出差补贴每天(60~90元),及差旅费报销,向公司申请也未发放,我怎么才能拿到这些属于自己的钱?五险一金全公司职工都缴在了大连,公司未给我办理及缴纳,我怎么才能让公司办理拖欠的五险一金?
我在成都分公司入职,现在成都分公司撤回大连,我一直在都江堰出差,我该向成都的劳动部门还是向大连的劳动部门提出调解?
如果我向公司提出辞职,并索要以上款项,我应该按什么步骤进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ujunt……(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2-03-01 2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