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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本人为他人担保向信用社贷款30万元,之后又分别于09年10年续期签字
2008年本人为他人担保向信用社贷款30万元,之后又分别于09年10年续期签字 2008年本人为他人担保向信用社贷款30万元,之后又分别于09年10年续期签字,再之后就没签过字,而到了16年8月份却发现有不良贷款记录,后质询他们才知道原来贷款根本没还,并且他们冒充本人在担保书上签了字,请问我的担保期是否己过,不良记录如何消除,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河北-衡水)
提问时间:2016-09-07 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