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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是债务纠纷,被告给打的欠条一部分承认,签名(王进)是连笔写的,另一部分欠条内容承认, 签名(王进)不

是债务纠纷,被告给打的欠条一部分承认,签名(王进)是连笔写的,另一部分欠条内容承认, 签名(王进)不 是债务纠纷,被告给打的欠条一部分承认,签名(王进)是连笔写的,另一部分欠条内容承认, 签名(王进)不是连笔写的不承认,被告要求只鉴定王进两个字,正在北京做鉴定,请问只鉴定两个字是不是同一个人写的,准确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6去去去(内蒙古-通辽)
提问时间:2016-09-06 11:4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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