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

一房地产开发商因提高建筑平方面,由于土地占地面积达不到,就与相邻的单位协商,经双方达成协议,以高额转

一房地产开发商因提高建筑平方面,由于土地占地面积达不到,就与相邻的单位协商,经双方达成协议,以高额转 一房地产开发商因提高建筑平方面,由于土地占地面积达不到,就与相邻的单位协商,经双方达成协议,以高额转让借用,并在土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等城建手续审批后在过户回原单位,请问这种行为合法吗?是否符合土地法规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山三(湖北-十堰)
提问时间:2012-02-28 14:3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