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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未婚先孕,强行做人流!

未婚先孕,强行做人流! 我有一个朋友,他是公务员。现在和一个香港的女孩准备结婚。女孩已经怀孕,单位的领导却要那个女孩强行做人流手术。但是那个女孩是在香港医院联系好,准备在香港生。由于女孩之前离过婚,大陆这边要求其出示单身证明才可以办理结婚手续。现在她已经被该单位的领导扣留了身份证及回乡证,不允许其回香港。请问有这样的明文规定不允许未婚先孕的情况吗???另外,女孩是准备回香港生小孩的,有权利强行扣留其在大陆,不让其回香港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vanzl……(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2-02-28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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