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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女未婚先孕,女方索要高额人流后的营养费,协商不成

18岁女未婚先孕,女方索要高额人流后的营养费,协商不成 男21岁,女18岁,网络认识,相处仅几个月。5月16日女方谎称病重要求男方前去探望并不顾男方家长反对强行留宿男方,两人在外过夜,女方知晓自己曾经流过产、做过人流,医生告诫不要再轻易怀孕否则人流后会影响生育能力,而男方对女方的这些前科毫不知情,随后女方主动与男方发生关系,6月6号左右女方声称怀孕要求男方给予答复,男方不同意将小孩生下来,女孩并以“这次人流了,以后无法生育谁负责”逼迫男方。几天后女方找来干妈、干爹介入此事要求索赔,女方声称人流费用由男方全额承担,之后至少还要要赔付一个月的营养费3000元并还要求将期间的在外住宿费额外纳入营养费中。
1、请问此事中男方要全额承担责任吗?
2、女方索要的营养费合理吗?如果不合理,营养费该怎么计算?
3、女方要求的住宿费用合理吗?
4、女方的干妈、干爹并非女方的监护人,有权介入负责此事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xinzi0……(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1-06-17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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