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咨询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 我的补充: 2012-02-27 10:12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单位已经支付了全额医疗费和工资的情况下,需要按照上述规定做工伤赔偿即可。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参考工伤保险条例
1、一次性伤残赔偿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无需用人单位支付。2、终止劳动关系时,单位应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您好!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参考工伤保险条例
因贵单位已经给职工上了工伤保险,所以一次性伤残赔偿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无需用人单位支付。
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可以参考工伤保险条例!
你好,按照工伤条例的规定赔偿,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你好,11个月的本人工资,15个月的北京市平均工资。
2011年北京市职工8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138641.25元,最低为27728.25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15个月的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为63018.75元)。属于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除以上各项赔偿外,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8级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11个月工资),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15个月工资),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等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