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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我驾车在湖南郴州和出租车发生追尾, 交警判我全责, 

今年7月我驾车在湖南郴州和出租车发生追尾, 交警判我全责,  今年7月我驾车在湖南郴州和出租车发生追尾, 交警判我全责, 双方的车辆修理费由保险公司承担 今年7月我驾车在湖南郴州和出租车发生追尾, 交警判我全责, 双方的车辆修理费由保险公司承担. 对方的士维修费7千已垫付,维修共10天。的士要求索赔营运车辆损失,事后我同意赔偿费用3千元,对方不同意。出租车主把我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营运损失共计7600元。请问:这样合理吗?同时,我应该如何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6-09-02 22:3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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