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应怎样维权
应怎样维权 购买拆迁安置房,卖方的拆迁安置协议原件,抽签定位公证书原件,购房发票,还有双方签定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付大部份房款的收据都已在我手上,并交钥匙入住。但是目前还暂时不能办三证,但协议约定到能办三证和过户时卖方协助办理,买方再付清尾款。但是卖方利用还未办三证这点,目前揚言说自已欠債,债权人要起诉法院来查封我的房子,或者揚言要二卖抵给别人。我们签的房子买卖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房子还未初始登记,法院会来查封吗?但是一旦债权人先起诉, 房子一登记便会被查封或被他抢先过户二卖就耒不及了。请问为防止以上两种情况发生,我应该 在什么阶段请律师介入诉讼, 耒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请資深律师解疑指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vcv86(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2-02-24 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