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老人过世 单位公房拆迁
老人过世 单位公房拆迁 家中老人前段时间过世,共有两套公房(一套在老人生前已拆迁),两套房屋均无产权。现有三位子女(其中一位子女在老人生前已获得另一套公房全部拆迁补偿款,并用此款购买商品房用于自住) 。现在老人原先所住公房也面临拆迁, 公房产权单位允许子女继续使用新房, 但超过原有面积部分需要按优惠价购买产权 ,已获得一套住房补偿的那位子女提出要求新房三分之一面积的货币商品房市价补偿款 ,是否合理 ?三位子女如何协商分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eleys……(甘肃-兰州)
提问时间:2010-01-30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