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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拆迁时对于单位已卖给个人的公房是否应按私房分配?

拆迁时对于单位已卖给个人的公房是否应按私房分配? 我家有单位公房一套,由于所处的地段面临着拆迁,单位以房屋买卖协议书的方式确认了房屋所有权已归个人,以房屋买卖合同代替房产证,这一点拆迁办也认可。但在测量后计算面积时却按照公房的标准,对于院内的自建房按60%计算,而对于“有证私房”院内则应按100%计算,请问这样的计算方法合理吗?单位的公房卖给个人后不能按照私房算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BM(北京)
提问时间:2011-03-16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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