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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 我在厂里做了好几年,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想换换工作,我在2012年2月23日递交了辞职通知,在2012年的2月24日就擅自离职,等到次月我去领工资时,厂里不给我工资,说我未满三十日,可以不给我2月份的工资,请问这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87312……(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2-02-23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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