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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补偿金的赔偿数额是否可以与公司协商决定?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赔偿数额是否可以与公司协商决定? 您好,最近我司在要求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签署竞业限制合同,该合同规定:"一年内不得在同行业 从事任何工作,包括兼职,全职,自营",离职后公司会根据该员工最近12个月月平均的20%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如果当地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比例,则优先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赔偿.
现在,我的问题是,东莞现有的法律没有规定对此类赔偿的具体标准,所以,按公司约定,我们只能按照公司给出的20%来接受补偿,但是,如果公司要求我们一年内不进入该行业工作,但给出的赔偿只相当于两个多月的工资,这对于雇员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所以,我对公司现有的赔偿标准不满意,现在,本人不想签这个协议.除非公司提高赔偿标准.请问有没有这个可能与公司另外签订一份赔偿协定?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李幸耘()
提问时间:2012-02-21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