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房屋纠纷怎么处理
房屋纠纷怎么处理 2008年6月,我买了朋友的一套房子,房价为40万,双方签订了合同,合同中约定首付15万,有我按时交纳10万按揭贷款,还有15万欠着,预、约定欠款与2009年底交清,约定“如果还款发生拖欠,甲方(我朋友)有权加息1%的罚款,乃至退回所付房款,收回房子”。但是2009年底本人没钱偿还,我朋友口头说我有困难的话先可以不还。到了2011年2月他催我要钱,我便四处筹钱还款,但是到了2011年3月对方却要求收回房子,说我违约了,要收回房子,请问我该怎么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nynjh(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2-21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