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2009年农村工匠盖居住房摔伤我家担负不起18000的费用怎么办?
2009年农村工匠盖居住房摔伤我家担负不起18000的费用怎么办? 我家于2009年10月初请当地小有名气 且有多年经验的工匠盖二层的农村居住房。
当初讲好按最终建筑面积多少计算总工程价格。交房时付款手工费。包工不包料。承包给他,由他自己安排和当地哪些人合作、找哪些小
工帮助。所有人的工资报酬他负责处理。我方负责提供所有电源、材料和辅助帮助。没有签订书面合作。当地农村全是这样的口头协议建房的
。
当地经济发展不是很好,当地也没有《农村工匠资质认证》机构。
但在房子刚盖到一层时,承包的工头自己在钉制脚手架时,我父亲问要不要帮忙,他说不必要,要我父亲牵引电源线。于是父亲离开现场,他
自己这时不小心从1.5米左右高的脚手板上跌下,伤到脖子处。
当时在镇医院说检测不出毛病,弄到地级市医院CT检测说看不出哪儿的骨头肌肉损伤。伤者亲戚和在武汉市同济医院工作的亲戚电话沟通后人
家说弄到武汉再检测治疗。就这样弄到武汉治疗。说是脖子处的软骨摔伤做手术放入钢板了。后在武汉静养,再到市医院养一段时间后又回家
静养,现在在家能走路,说话有点无力态。所有相关医疗机构说不会构成残疾。会恢复正常,共花费医药单7万。
现在伤者要求我方承担24%即1.8万的费用。但我家是农村,父亲近60岁腰椎肩盘突出3年多,不能劳作,并有肾结石,母亲也近60岁。家里绝对
根本无能力承担此费用,家中也没有什么值钱的物品,仅一小摩托车和家用小手扶一辆。我建议我家共只担负8000元费用。 当时治疗时,我家
已经支付了4000元,现在只愿意再支付4000元。
这刚2010年 ,伤者家人总到我家要钱,并且咬定要18000元要我家担负。
我慢慢了解到一些知识:
我家所建房屋系二层低层建筑,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规定,具有农村建筑工匠资格的人员可以承建。本地区没有实行
工匠资质认证,只要当地群众普遍认同其具有建筑能力、具有当地一般的工匠水平,就可以认定其具有工匠资质。伤者是一个多次为他人建过
房的工匠,经常在当地承揽民房建筑,故可以认定其具备工匠资质。我家聘其建房,不应视为审查工匠资质有过失,我方是没有过错。
当时房子刚有雏形,还没有建造完毕,就是建筑者自己也不知道房子建好之后会是什么样子,更不知道在建造房屋的过程中该采取哪些防护
措施来加强安全。而相对于工头来说,经常施工,应该知道建造中的房屋哪些地方会经常发生事故,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因而此时的安全应该
由他自己负责。
现在我想问下:
1、我家到底应该承担具体多少的费用?
2、如果对方法院起诉,我家可能会被要求出多少钱?
3、如果无力支付此钱,法院会强制执行吗?强制执行一般会执行什么内容?
4、会否查封我家这唯一刚建好的住宅
4、我的邮箱snrk@sohu.com 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助给个解释。
不胜感激!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newyor……(湖北-襄阳)
提问时间:2010-01-27 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