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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个员工,在上班时间盗取我们原有客户信息,把原本属于公司的单外发给其他公司制作
公司一个员工,在上班时间盗取我们原有客户信息,把原本属于公司的单外发给其他公司制作 公司一个员工,在上班时间盗取我们原有客户信息,把原本属于公司的单外发给其他公司制作,继而进行个人违规牟利!!!公司发现后辞退了她,并暂扣了一个半月工资以待双方处理!她现在在劳动局反告我们没有与她签合同,没有帮她买社保!而她没有交代清楚非法牟利的情况,而劳动局里有她们认识的人!劳动局监察大队就通知我们说:要么给她发全部工资再辞退,要么按照劳动法罚款双倍工资!~~请问,我们该如何维护自身利益?劳动局的做法不是就是议事,他们说法是否合理???如果要报警取证打官司,我们公司是否有法可依?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湛江)
提问时间:2016-08-26 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