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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民事 请问,我家的唯一住房是用我女儿的名字进行房产登记的,现在未婚。今后结婚后按婚姻法规定是属她个人财产。但是我想请问律师:假设(因为今后几十年很难预测的)婚后有不测的话,那么这个财产按照遗产继承法规定,是不是要先分一半给他的丈夫,然后他和我们夫妻二人再进行分割呢,事实上这个房子全部是我们二人的全部财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地热(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2-02-17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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