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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民事 事情是去年我们四个人去海南耍,在从南宁回桂林的时候在高速路上,由于路政在修路没有做好安全警示牌,我们的车在高速路上爆了胎,我们四个人为下去补胎而放安全警示牌的时候,突然开来两辆大卡车,一朋友在闪避车辆的时候掉到高速路的桥下摔死了,这一案现在正在打官司,
一、告路政公司
二、告组织者跟司机,我就算证人
第一次庭审已经结束,现在就等到审判结果。
但今天律师打电话来,要我写这么个东西上去,就是死者在死亡后位置被我们挪动了,问为什么挪动?
在当时确实为了救人,想搬上去救人,但又搬不上去坡度有点大,所以只是挪动了没好远,所以想问一下,这个东西尽量怎么写才不会出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黄浩9135……(广西-桂林)
提问时间:2012-02-16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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