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无故被克扣工资
无故被克扣工资 于2010年四月入职,2011年年底发了年终奖金,2012年1月29号开工后,提出辞职,将于2月29号离开公司,但公司规定,凡于2012年第一季度离职人员,要扣年终奖的50%,后来走的人有去找相关人员,有二种说辞,一种说是急辞,要扣钱,一种是说那属于预支给员工的,所以要扣。总之,公司找了借口就是要扣。请问这个问题该如何去解决?因老板在东莞势力较大,认识很多政协的人之类的,打到劳动局去,劳动局的人对此事也爱搭不理的。请问此事该如何去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olfen(广东)
提问时间:2012-02-16 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