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理陪
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两项补助金标准合计为2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5个月;九级伤残的,为10个月;十级伤残的,为5个月。
也就是说,当你5年以后辞职,单位还需赔付你5个月的工资,这个工资计算标准是辞职当时上年度全市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所以说这个工资金额会有变化的。
1、十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2、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应当支付六个月本市平均工资。
有的,平均工资变化,有影响
十级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7个月的工资) ,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等情况确定。
5年后辞职,一次性就业补助和医疗补助还是有的。
5年以后,如果法律没有变化的话,6个月的工资数额也不会有变化。
你好:
在上海受到工伤的,对于十级伤残,单位在合同期满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为5个月全市平均工资。该工资根据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当时的情形确定。
有变化,按照你辞职的上年度的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计发。
您好!计算标准是辞职当时上年度全市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所以说这个工资金额会有变化的。
计算标准是辞职当时上年度全市职工的月平均工资
你好:
根据5年以后的市平均工资计算。如有需要,可以来电联系我们或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