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我们公司是一个工程建筑公司,我在该公司的职位是施工员,月工资8000

我们公司是一个工程建筑公司,我在该公司的职位是施工员,月工资8000 我们公司是一个工程建筑公司,我在该公司的职位是施工员,月工资8000,从2013年6月份在该公司上班至2016年7月25号,前期只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后面公司没有给我续签,合同上规定的是工资按月发放,但有时拖欠工资达半年之久,其中以如果私自跳槽将扣押我半个月工资,公司也开具了押金条子给我,如不做了,押金将会退还,现由于我个人原因,我于2016年3月份就跟公司提出辞职,同时也跟公司以口头方式,让公司尽快找人跟我完成交接工作,但一直到2016年7月份才安排人跟我交接,现在事情也基本交接完毕,但公司以我未把这个项目做完为由,拒绝支付我3个半月工资,和工资押金4000,共计32000元人民币,现多次与公司交涉,公司又以我在工作中出现的错误为由,随意扣我工资,但让公司拿出证据,公司又拿不出来,公司只答应支付一小部分工资给我应应急,但我没有同意,请问公司的种种做法是否合法,如果我请求劳动监察大队帮助,我该准备哪些材料?目前合同在公司那里,但去索要时,公司以各种理由不给我,不过我有公司财务开的押金条子,上面有公司财务章,这个可以证明我跟公司的劳动关系吗?还有工资是现金发放,公司并没有给我们工资条,但公司每次都会让我在财务制的一个表格上签字。现急需请求法律的帮助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6-08-22 18:00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