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被公司辞退了,我该如何获得赔偿金
被公司辞退了,我该如何获得赔偿金 我于去年9月进入公司,今年2月份被公司辞退,工作时间五个多月。被辞退的原因其实并不复杂,就是目前经济形势不好,公司的人员偏多,经理认定我是所有人员中能带给公司利益最少的那一个。我按照公司的要求(电话通知,没有正式的书面通知),办理了离职交接手续,但我没有递辞职报告(经理一直打电话逼我交辞职信)。公司以我“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我辞退,但并没有以任何书面的形式提前告知我,公司应依照劳动法支付我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同时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也是完全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我支付赔偿金,即一个月工资。目前比较棘手的问题是,公司的劳动合同上并没有写明我每个月的工资。我可否通过提供工资卡的银行流水来证明我每个月的工资?我又该如何依法取得我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我应该持有哪些有力的证明材料来依法获得我应得的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choji……(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2-14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