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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小孩落水死亡,谁担责

小孩落水死亡,谁担责 ,2009年某天九岁的小新与母亲一起去甲公司内的一个垂钓池边游玩,其母亲去采花时没注意小新,小新脱衣服进入垂钓池进行洗澡,导致死亡。甲公司称该垂钓池是某政府单位于2003年修建的,甲公司为其提供场地修建垂钓池不收取任何费用,甲公司及某政府单位对该垂钓池均不盈利。现小新父母将甲公司作为被告告上法院,要求其承担责任,甲公司又追加某政府单位为被告,要求某政府单位承担责任。该案责任应该如何划分,法律依据是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烟雨霏霏(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0-01-24 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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