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代书遗嘱没有见证人是否生效
代书遗嘱没有见证人是否生效 遗嘱内容
遗嘱
立遗嘱人:某某,女,1932年6月6 日出生,汉族,
现我自愿立遗嘱如下:
我与老伴张某有位于唐山市路北区新立庄钢启新村24楼1门101号房产一套,在我老伴名下。现我老伴已去世,我自愿将该套房中属于我的份额(包括属于我的一半和我从老伴那里继承的五分之一)在我百年后有我的小女儿张某某一人继承。
本遗嘱一式两份,立遗嘱人,某某律师事务所各执一份
立遗嘱人:某某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iuyul……(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2-02-13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