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农村耕地承包合
农村耕地承包合 关于农村耕地承包合同规定:增人不增田,减人不减田承包以30年不变。在这期间,户主意外死亡,其妻和女儿迁出外省后,村里和组里以死亡绝户,把 耕地收回,在期间他父母向乡里反映后,经乡司法所调解后,退还户主一人的 田,把他妻子和女儿的田收回为机动田,现有15年,在这期间其父母多次向 村里和组里要回其于俩人的田,有于多种原因至今没有退还,是不是属于违法 行为,其父母是不是有权继承其于俩人的田,现在俩人的田以抛荒多年,其植 补款又归谁所属 。希望律师给予明确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肖发生(湖南-怀化)
提问时间:2012-02-12 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