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请教专家
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请教专家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你好,我在2014年因民间借贷纠纷,在2014年5月27日诉前保权了被执行人财产,2014年6月10日起诉,2014年6月26日调解书生较,被执行人在2014年4月3日招商引资和固镇政府签订合同,己阜阳雪润啤酒销售有限公司,法人身份,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为规避执行,将场注册到他独生儿子名下,执行法官在2014年10月13日请固镇,让我解封,不然固镇法院冻结款颍上县人民法院执行不能,必须解封,我听从了,在2014年10月14日解封,现在厂在他儿子名下,我该怎么办,行驶撤销权,执行要宗旨,要请法官职权保全,执行法官不同意,现在让我申请冻结他儿子财产,还要具体数额,我该怎么办,请指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6-08-20 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