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商品欺诈赔偿
商品欺诈赔偿 本人购买了两块太阳能电池板,使用一段时间发现其额定功率不足厂家标注的额定功率,我查找了多家太阳能电池板生产厂的产品资料、我购买的电池板只有正规产品80%的功率容量,我使用过程中晴天阳光灿烂也只有60%的功率,就是我所购买的产品厂商有欺诈行为!我找到厂家要求退货、厂家拒绝退货,请问律师同志、我可不可以到工商局12315投诉?谢谢指教。 (我是直接到生产厂家销售科购买的)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这是否意味着我可以要求退货、并且厂家另外必须增加赔偿我一倍的购货款的费用?谢谢律师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yu27(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2-02-11 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