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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漏洞真的害死人。。

法律漏洞真的害死人。。 在2007年8月的时候我父亲查处得了晚期癌症(由于怕父亲接受不了病情,所以一家人都没有告知父亲得的是绝症)因为有套单位分的公房,所以在8月底的时候我继母就瞒着我爸爸的病情在我爸爸完全不知道病情的情况下去民政局办理了结婚手续.结婚3个月,我爸爸就死了.当时我继母就是为了这套房子才和爸爸结的婚(因为查出癌症晚期后医生就说我爸爸最多可以活3个月).继母清楚知道这个是公房,所以优先考虑的是配偶,其次再是子女,她就是钻了这个空子才和我爸爸结婚的.幸好我也先到房管处去说明了一切情况,房管处的工作人员才决定人性化处理,叫我和继母协商好了再去过户..这种漏洞刚好给我继母这个骗房子的机会..我现在成年了,继母一直想把这个房子过户在他名下,然后去单位把这个房子买断,之后就卖掉我父亲留下的公房,也不管我住哪了,,.我究竟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2727……(重庆-大渡口)
提问时间:2010-01-22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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