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7年8月的时候我父亲查处得了晚期癌症(由于怕父亲接受不了病情,所以一家人都没有告知父亲得的是绝症)因为有套单位分的公房,所以在8月底的时候我继母就瞒着我爸爸的病情在我爸爸完全不知道病情的情况下去民政局办理了结婚手续.结婚3个月,我爸爸就死了.当时我继母就是为了这套房子才和爸爸结的婚(因为查出癌症晚期后医生就说我爸爸最多可以活3个月).继母清楚知道这个是公房,所以优先考虑的是配偶,其次再是子女,她就是钻了这个空子才和我爸爸结婚的.幸好我也先到房管处去说明了一切情况,房管处的工作人员才决定人性化处理,叫我和继母协商好了再去过户..这种漏洞刚好给我继母这个骗房子的机会..我现在成年了,继母一直想把这个房子过户在他名下,然后去单位把这个房子买断,之后就卖掉我父亲留下的公房,也不管我住哪了,,.我究竟该怎么办.?
上述已经说到,原告纪利峰受伤致头皮撕脱伤伴脑挫伤,在上臂皮肤严重撕脱伤伴血管、伸经损伤,在肱骨髓上粉碎性骨折。法律不该予以受理吗?不该赔偿惊声损害抚慰金吗?请问又有谁不知道伤筋动骨一百天呢?这还需要什么证据吗?又有谁骨折了一出院就能上班工作呢?不该赔偿误工费吗?还有车祸导致上臂皮肤严重撕脱伤伴血管、
2000年打的欠条,现在已经过期,难道就真的没有法律效益了吗?
在2000年的时候,某人欠我父亲30多万的货款,因无力偿还所以打了欠条,从那开始一直到现在,我父亲一直在追讨债务,多少要回一点钱,也有回条打过来,最近的一张回条是09年的,但是欠条一直是2000年的,没有重新打过。现在我们想直接通过法律来解决,难道就没有办法了吗? 忘记说明了,欠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甲、乙双方为了一次活动签订了一份赞助协议,甲方出资赞助活动,乙方已经按照活动合同条款圆满履行合同义务。但是,在合同中有一附加条款,乙方为了表示对甲方的感谢,同意赠送甲方一部分广告。但是,乙方公司在后来的经营中出现了严重亏损,以至于乙方的老板出逃,公司倒闭,乙方作为公司的职务行为人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甲、乙双方为了一次活动签订了一份赞助协议,甲方出资赞助活动,乙方已经按照活动合同条款圆满履行合同义务。但是,在合同中有一附加条款,乙方为了表示对甲方的感谢,同意赠送甲方一部分广告。但是,乙方公司在后来的经营中出现了严重亏损,以至于乙方的老板出逃,公司倒闭,乙方作为公司的职务行为人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甲、乙双方为了一次活动签订了一份赞助协议,甲方出资赞助活动,乙方已经按照活动合同条款圆满履行合同义务。但是,在合同中有一附加条款,乙方为了表示对甲方的感谢,同意赠送甲方一部分广告。但是,乙方公司在后来的经营中出现了严重亏损,以至于乙方的老板出逃,公司倒闭,乙方作为公司的职务行为人
台湾人在我们这办厂欠下工资30多万元,材料费30多万元然后消失了,又在别的地方办厂而我们却一点办法也没有。拿不到工资政府又不管。这是不是中国法律的一种漏洞?
我母亲3年前再婚,前段时间继父病亡,留下一套房产,并已自书遗嘱将房产留给我母亲,医院死亡证明已被他与前妻所生的儿子开去,请问他儿子有没有可能持有继父与前妻的法院离婚判决书,冒充自己为法律唯一继承人,隐瞒他父亲再婚的事实,直接去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另:房子还剩若干房贷)? 万一真出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那天晚上,我朋友因为看了那个男的一眼,对方(甲)就骂了他,后来两人就吵起来了,完事就回宿舍了,回宿舍没一会,甲就领上人到了我们宿舍楼来挑衅,甲其中2个同学进了楼道,我把他们推出去了,推出去后,甲就开始骂我同学,我看见他拿的刀,说信不信老子捅死你,刚说完就拿刀要捅,挥了3下(从头往腰下)没捅到,我同学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