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旷工的问题
关于旷工的问题 由于公司搞活动 我去参加文艺小组 由于种种原因 在文艺小组名单文件发到各站要求各站安排人员半脱产(晚班不用上) 名单前后给各站发了两次 第一次文件发了我就给文艺小组的组长说了不参加了 当然他也同意了 但他没向上面反映 站里也不知道 所以继续让我半脱产 以至于有4天的晚班的没上班 不知道站里怎么知道这个事情 站里就让我1天后辞退 这属于旷工吗?4天辞退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1221793107(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0-01-22 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