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旷工问题的咨询
关于旷工问题的咨询 律师您好:
我单位因为效益不好,因此工资发的较少,所以很多老职工因为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加上年龄大了,不想直接退出,就采取请事假或者旷工的方法外出做临工赚取外快,事假或者旷工最多扣工资,社会保险企业却不能中断,这样就会有一定的保障,但是对于企业来说就是问题,这不但加大了成本,也使我们的管理出现混乱,不知道对于职工的这种做法我们企业可以采取什么方法?都是老职工,我们也不想让职工太难做,能请事假的都批准了,但是有时不批准事假时,他们就采取旷工的手段,原来制定企业制度的时候是参照了(企业奖罚条例,一年累计旷工30天才予以除名)但是他们也在和我们打擦边球,一年最多旷工29天,就是不达到除名的条件,这让我们很难做,不知有什么好的方法?能不能在旷工期间让职工自己承担全部的社会保险金呢?请给予指导,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ph360……(广西-桂林)
提问时间:2009-11-27 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