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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伙纠纷

散伙纠纷 2006年,我们4人意在4人之中李先生的工厂为基础,筹建一个公,几人集了几万元款,后因各种原因,大家决定解散,并签了如下协议。“本公司筹建过程中遇到了没有预料到的困难,根据所有股东一致通过,该筹建处解散,所有债权债务均已结算清楚。如后发现问题,由冯其福老板负责,与其他成员无关”。但这之后我们发现 了问题,我们还可以提出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122506rt(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0-01-22 16:3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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