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感情纠纷
感情纠纷 女方和男方谈朋友时,男方告知女方,自己没有结过婚,两人谈了半年之后且发生关系,在一次无意的追问中,男方说自己结过婚,女方很生气,但是,想到两人发展的程度也就接受了,事过三个月,女方发现自己怀孕了,男方又告知自己有个孩子,女方考虑到现状,也忍了,但是男方经济状况不能实现两人结婚,于是就做掉了孩子。同年11月女方再次怀孕,由于工作原因女方再次做掉孩子。第二年5月女方向男方提出结婚,未果。后又发生争吵男方要给女方分手,女方要求赔偿。请问这应该给予女方多少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9374……(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1-07-31 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