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正月十五看玩龙灯的,不幸被鞭炮炸到眼睛,责任在谁?医药费该怎么算?
正月十五看玩龙灯的,不幸被鞭炮炸到眼睛,责任在谁?医药费该怎么算? 正月十二,村里好闲的人为了热闹组织了扮玩(不是村委会办的,是自发参加的)。十五的时候下午4:00准备在自己村里街上转转,热闹热闹,村里看热闹的人也很多。结果玩龙的刚一架起龙来,甲就放了鞭炮,那种一边有窜花一边还响的大鞭炮,我们都不敢靠近,离着有八九米远,可是这种鞭炮在地上点着了,但却着的满地乱跑,结果打到了一个小女孩眼睛上(当时街上的人都看见了,小女孩离着鞭炮也有八九米远,是看热闹的),眼睛下边沿有大拇指肚大小的地方掉了皮,有一厘米长的小口子,当时眼球里边充满了血,什么都看不见了,家里大人都慌了,也没叫上甲就去了医院。然后家里人临时都在照顾小女孩也没再去找甲。小女孩一直在医院住院,正月十六的时候能看见光了,十七的时候手指在她眼前晃,她能认出几根手指了,十八视力表测得是0.25,就是十八这天晚上小女孩的家长找到了甲,甲承认是他放的鞭炮惹的事(二十九晚上甲放鞭炮就炸伤了一个青年人的头,缝了三针),并且问怎么办?然后小女孩家长就提出索要医药费的要求,然后甲也同意了,并且当时也有很多人听到了,小女孩家人也用手机录了音,但是录音时间太短了,没太录到重点。然后到了正月十九,小女孩视力恢复到了0.25+,但是这也距离以前视力1.5老远呢,现在小女孩眼睛里边还有淤血,而且医生说以后有可能引起并发症(像青光眼、白内障之类的)。家里也没见过类似情况,不知如何处理,希望律师给个合理的解决办法。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王芳月(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2-02-10 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