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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退休再就业职工被鞭炮炸伤眼睛 责任如何认定?

退休再就业职工被鞭炮炸伤眼睛 责任如何认定? 上海一本地退休再就业老人在一家企业担任门卫职务,今年2月该企业放鞭炮,老人被炸瞎一只眼睛。负责放鞭炮的是其他职工,由于鞭炮点燃后无反应,老人走上前去看,就这样出了事。
    因老人退休后聘用的,劳动局不受理此案,老人准备与单位协商解决。
    在人身伤害赔偿问题上,老人与企业的责任如何划分?该退休职工伤残鉴定为六级,系居民户口,那么他可以问单位提出多少赔偿费用合适?如果是农村户口,又是多少?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fannyl……(上海)
提问时间:2011-06-09 19:56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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