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女为男一年内做过一次人流,之后吃过两次避孕药,男却最终脚踏两条船,移情别恋,女该怎么保护自己,怎么维
女为男一年内做过一次人流,之后吃过两次避孕药,男却最终脚踏两条船,移情别恋,女该怎么保护自己,怎么维 律师好,本人今年24岁,女。与男友恋爱5年,2011年3月15日为他做了一次人流手术。2011年7月没有措施,又吃了一次避孕药,2012年1月18日又吃了一次避孕药。在2011年他从没有对我说过分手,但他说他和他的朋友,我们共同的朋友都说,我们已经分手了,可朋友们没有对我说,所以我并不知情。2月2日,因为喝醉酒,他打电话让我陪他。但是在2012年2月4日左右,他说他已经开始另一段恋爱一个月了。我现在已经决定离开他了,因为做过手术,术后没有调理好(因为是学生),昨天我去医院检查,简单来说,医生指手术会对身体和以后的宝宝都有影响,至于会不会生育,是个未知数,但是之前的手术,已经对大人身体造成伤害(妇科病和生育影响)。我很怕以后的生育问题。请问律师,我怎么维护我的权力,我不想再和这样脚踏两条船的人继续,他怎么赔偿我的损失?我应该用怎样的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孙丽美(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2-02-10 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