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1、2010年12月,一亲戚应朋友要求前往朋友家无偿搬运家私,期间由于绳子断裂,照成亲戚小腿脚骨骨折。到目前已基本康复,期间共花掉治疗费两万余元(由其朋友支付),但是我亲戚买了农村医疗保险,其朋友共报销了一万余元,请问A、该报销的一万余元是否应该我亲戚所得?B、是否能够要求对方赔偿?
2、前几天由于争论报销款问题,对方将我亲戚打伤,目前还在医院,报警后派出所只是进行了调查,没将对方逮捕,并回复说要等到伤病养好之后才能解决,请问是否符合要求,这种情况一般能得到怎样解决?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weet_……(四川-达州)
提问时间:2012-02-10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