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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对方追尾全责,我方车损和人身伤害赔偿

对方追尾全责,我方车损和人身伤害赔偿 对方车辆追尾全责,双方约定在4S店修理,后对方在车辆未完全修复的情况下,自行拿走车损部件,报销并单妄图单方完结该事件.我于撞车后当天去医院神经科\五官科就诊,有医院伤害确诊书,且车损修复完成后尚有未赔偿部分,对我的人身伤害及车损未偿部分,我打电话给对方确认,对方态度恶劣,不接电话不沟通,拒绝承担相应责任.我打算通过法律程序获取赔偿,请律师确认事件重点,需准备什么材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ngy……(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2-02-07 22:0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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