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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重庆**区劳动仲裁委可否不受理此案

重庆**区劳动仲裁委可否不受理此案 用工单位注册地在重庆市渝中区,受伤者已经**区劳动局认定工伤,又经鉴定定残,现到**区劳动仲裁委立案仲裁,被告知“重庆的《仲裁办法》规定拿到事故发生的工程项目所在地去仲裁”,遭到拒绝,还说“重庆的《仲裁办法》”是特别法。对不哟老师们?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gYA4323()
提问时间:2012-02-08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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