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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逆行自行车和电动车相撞

逆行自行车和电动车相撞 我骑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驾驶道行使,当时对面来了一个逆行骑自行车的老人,当时我们撞在一起,随后对方倒地。后我把他扶起来,他走走也没什么事情,后来我赔偿他50元的修车费.当时没有报警也没有去医院,但是他要我电话号码,后来我给他了。第二天他打电话说他腿有点疼,说在呆两天,要是还疼就要去医院。像他如果执意要我赔偿的话我可以拒绝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小小顾(河北-保定)
提问时间:2012-02-08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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