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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电动车和自行车相撞的情况如何处理

电动车和自行车相撞的情况如何处理 本人(成年人)骑一辆电动车由东往西靠右正常行驶,因和我右边的同事打招呼,致使注意力短暂转移,应该最多只有一秒左右的时间,这时从我右侧体育场内的两个出口之一,冲出一辆横穿机动车道的自行车,本人发现时自行车已经窜至我正常行驶电动车的前面,发现后刹车不及,撞上该自行车致使该女子(年满20岁成年人)跌倒在地,头部后脑轻微收到震荡,经医院检查没大问题,医药费在不是本人在场的情况下,由其父母陪同检查花费450元左右。该骑车人,不愿意私下调解,后报交警处理,交警将事故车辆拖到交警大队,三天之后才通知双方再次调解,该自行车人希望我全额赔偿医药费,并赔偿一辆新车给她,请问在这起交通事故下,本人最多该承担多少责任?除了调解,还可以怎么处理?还有因本人电动车被扣,是否可以在这起事故赔偿事宜未完成时,能将车辆从交警部门取回?发生相撞事故地点有道路监控探头。本人骑行速度绝对不超过15码。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jlysw……(浙江)
提问时间:2009-09-03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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